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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-新聞動態面對雨季溢流,污水處理標準“晴雨不同標”可行嗎?
面對雨季溢流,污水處理標準“晴雨不同標”可行嗎?
近日,我國多地遭遇強降雨。中 央 氣象臺首席預報員馬學款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:“江南、華南等地氣溫比常年同期明顯偏高,多地累計降水量突破4月歷史紀錄。”
地處江南多雨區的上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馬堅泓25日也表示,今年上海天氣可能不正常,梅雨天降雨量偏多,需要防范 極 端 天氣造成的影響。
降雨持續時間長、強度大會給污水處理帶來較大的壓力和挑戰。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高紅杰告訴記者:“現階段,城市合流制溢流污染問題逐漸凸顯,如何精 準 有 效控制城市溢流污染已經成為‘后黑臭時代’要解決的‘牛鼻子’問題。”
國家對這方面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。不久前,住建部、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發布了《關于加強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運行維護的通知》,特別提到“推進雨季溢流污染總量削減”。
那么,雨季溢流污染有什么特征?如何有效削減雨季溢流污染總量?雖然有些地方嘗試了“晴雨不同標”,但面臨監管難題,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式?記者對此采訪了相關專家。
雨天溢流污水濃度高,
可能高于污水處理廠平均進水濃度
在水污染治理的過程中,處于一線的污水處理企業能明顯感受到溢流污染問題的嚴重性。
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、北水未來科技公司總經理冒建華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:“以我們參與的某城市湖泊流域治理為例,治理前其污染負荷中污水直排占86%、雨水徑流污染占14%。治理后,其污染負荷削減了76.9%,效果顯著。然而,在剩余污染負荷中,合流制溢流污染占比高達97%,原因主要為排水管網不完善、錯接混接。”
高紅杰說:“降雨帶來的溢流污染具有兩個主要特征:一是污染物濃度高。化學需氧量和懸浮物濃度可達100毫克/升以上,較高時甚至高于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進水濃度。二是溢流污染發生頻率高。據文獻顯示,有些城市單次降雨量超過10毫米時就會發生溢流,尤其是南方城市,溢流發生次數可占到全年降雨次數的70%—80%。”
雨天和晴天執行不同的排放標準是否可行?
為推進雨季溢流污染總量削減,不久前發布的《關于加強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運行維護的通知》首 次 鼓勵建設雨季溢流污染快速凈化設施,發揮其快速、及時處理污水的特性,并明確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排放管控要求。這可以避免“一dao切”的排放標準限制了這類設備的推廣使用。
然而,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使用這類設施只是一種輔助手段,根本上還是要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擴容或建設蓄水池等,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。但因為受到資金、土地等多種因素制約,新建或者改擴建污水處理廠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。在這種情況下,是否可以考慮適當降低污水處理廠在雨天的排放標準?“騰出來的處理能力就可以用來處理更多的污水。”
冒建華說:“在現有的排放標準下,一家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水量提升20%—30%應該是可行的。而如果把排放標準降低一點,處理水量可能就會翻一倍,從而緩解雨季溢流污染。當然,實施差異化的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會給監測、監管增加一定的難度。比如,有的污水處理廠可能會以下雨為借口,超標排放污水。那么,下多大的雨可以降低排放標準,排放標準可以降低多少?這些問題都需要充分考量。”
據悉,目前我國也有一些地方標準在“晴雨不同標”方面進行了有益嘗試。
例如,云南省昆明市于2020年發布了《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5301/T 43—2020),針對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總氮、總磷等5項主要水污染物提出了“分區分級”的執行要求。這一標準創新性地提出了針對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的排放標準。
上海城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、總經理陳廣告訴記者:“業界對于‘晴雨不同標’的呼吁越來越高,雨天適度降低治理設施的污染物排放標準,一定程度上講,有利于發揮現有設施的環境效益。”
但是監管難問題被多方專家反復強調。專家認為,如果實施“晴雨不同標”,不但難監管,而且有可能使本該處理到一級A標準的污水也按照寬松標準排放,風險較高。
根本解決方法是雨污分流,
難以實施時可嘗試“原位擴能”
面對棘手問題,尋找對策是當務之急。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海燕介紹:“當前,zui根本的解決方法是雨污分流。在難以實施雨污分流時,應通過海綿城市建設、道路清掃等,減少進入合流管網的雨水量和雨水中的污染物量,提升調蓄設施和末端污水處理設施的接收能力,并通過溢流口改造控制大的顆粒及垃圾等漂浮物,通過采用快速處理設施、新改擴建或原位改造綜合提升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,減少溢流污染物排放。為此,下一步應在加強制度建設、強化源頭減排、因地制宜管控、健全監管措施等方面著力做好相關工作。”
她特別指出“原位擴能”提供了一種可行的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解決方案。這種方式指在盡量不新增構建筑物的前提下,提高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,同時也無需降低排放標準。
以臨近長江的四川省瀘州城東和古藺污水處理廠為例,汛期污水處理廠進水高位時超負荷高達40%以上,運行壓力巨大,迫切需要解決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問題。當地采用了原位擴能的思路,在原有工藝基礎上,無需增設構建筑物,通過投加納米絮凝劑實現泥水快速分離,提高二沉池處理負荷,并結合工藝調控等手段,zui終達到擴大處理規模的目的,使雨季時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規模至少超出設計值的50%,且出水可穩定達到一級A標準。
原標題:《面對雨季溢流,污水處理標準“晴雨不同標”可行嗎?》